您好,关于单位自行主动补报银行一般帐户备案的后果,这主要涉及到纳税信用等级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存款账户报告是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或变更存款账户,那么纳税信用会按次扣5分。而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报告税务机关,那么纳税信用会扣11分。这些扣分都会直接影响到单位的纳税信用等级。
然而,您提到的是单位自行主动补报银行一般帐户备案,这是一个积极的、纠正错误的行为。在税务管理中,对于纳税人主动纠正错误、补办相关手续的情况,税务机关通常会给予一定的宽容和理解。虽然补报行为本身不能直接消除之前因未报告而产生的扣分,但它体现了单位对税务规定的重视和遵守,有助于维护良好的税企关系。
更重要的是,如果单位因为未报告银行账户而导致了纳税信用等级的下降,但后续又符合纳税信用修复的条件,那么单位是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是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
因此,虽然单位自行主动补报银行一般帐户备案不能直接消除之前的扣分,但它是一个积极的纠正行为,有助于单位维护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并在符合条件时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最后,建议您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务必严格遵守税务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所有银行账户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纳税信用扣分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