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骗了三千还了一千,仍然构成诈骗。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骗子最初骗了三千元,这一行为已经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其次,骗子后来还了一千元,这一行为虽然表明骗子有部分还款的意愿或行为,但并不能改变其最初诈骗的事实。还款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而不能成为否定诈骗行为的理由。
最后,根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通常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构成“数额较大”,可以立案追诉。在这个案例中,骗子最初骗取的金额是三千元,已经达到或超过了这一标准。
因此,综合以上分析,骗子骗了三千还了一千,仍然构成诈骗。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报警,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