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又又犯新罪 诈骗68万 可能办取保么-邹玉杰律师|法行宝
2025-11-30 刑事辩护

结论: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诈骗68万元)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办理取保候审。以下从法律适用、司法实践、例外情形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明确禁止性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候审需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险性”等条件。但《刑法》第77条明确规定: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后,与前罪数罪并罚。这意味着:

  1. 诈骗68万元已达”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据《刑法》第266条及司法解释,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为50万元),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 数罪并罚后必然适用有期徒刑以上实刑,且社会危险性评估必然为高风险
  3. 司法机关会优先适用撤销缓刑程序,直接采取逮捕措施而非取保候审

二、司法实践操作标准

从实务角度分析,此类案件存在三重障碍:

  1. 程序障碍:公安机关在立案后3日内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时重点审查”是否有逮捕必要”。对于缓刑考验期内再犯重罪的,属于”应当逮捕”的法定情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8条)
  2. 证据标准:诈骗68万元通常涉及复杂证据链(如银行流水、电子数据、被害人陈述等),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会优先采取羁押措施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3. 量刑预期:即使考虑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数罪并罚后刑期仍可能超过十年,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可能判处轻刑”前提

三、理论上的例外情形

仅在以下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取保空间,但实践中几乎无法实现:

  1. 证据问题:若新罪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如无法证明诈骗故意、金额认定存疑),且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 程序瑕疵:前罪缓刑判决存在重大程序违法(如未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可能通过申诉程序暂时中止执行
  3. 特殊主体: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但需同时满足其他条件)

建议:当前应重点准备辩护策略,包括:

  1. 委托律师及时会见,了解新罪具体情节(如是否具有自首、立功情节)
  2. 核查前罪缓刑判决是否存在程序或实体问题
  3. 推动退赃退赔程序,争取从宽处理
  4. 准备量刑协商方案,尽可能降低数罪并罚后的刑期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或制定辩护方案,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