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毁约的情况下,定金能否退回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核心结论如下:
若您作为支付定金方毁约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若您主动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方有权直接没收。例如:您支付10万元定金购房后反悔,开发商可依法扣留该款项。
若对方作为收受定金方毁约
您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587条)。例如:开发商收受您10万元定金后将房屋转售他人,需向您返还20万元。
特殊情形处理
操作建议:
温馨提示:定金与“订金”法律性质不同,后者仅具预付款性质,无论哪方违约均可要求返还。若您对具体案件细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证据材料提供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