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查到未审先推的种子,主要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执法部门首先会责令种子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未审先推种子的行为,防止违法行为继续扩大影响。这是为了保护农业生产安全,避免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对农业生产造成损害。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对于未审先推的种子,执法部门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即种子生产、经营者通过销售未审种子所获得的利润。同时,还会没收这些未审的种子,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并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对于未审先推种子的行为,执法部门还会处以罚款。罚款的数额会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一般会是违法所得的一定倍数,或者根据种子的数量、价值等因素来设定。若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时的处理:如果未审先推种子的行为情节严重,比如造成了重大的农业生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那么种子生产、经营者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这是为了维护种子市场的秩序,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