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假借款行为不成立,且可能涉及多重法律风险。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借款合同成立要件角度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合同一般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通常还需要有实际的借款交付行为。虽然你们签订了所谓的“假借款”协议,但如果没有实际的9万元借款交付,从合同实际履行层面,借款关系并未真正成立。而且,手印并非借款合同成立的绝对必要条件,即使按了手印,若没有实际借款交付,合同也不成立;反之,没按手印,只要有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过这里“假借款”意思表示不真实)和实际借款交付,合同也可能成立,但你们这种情况不存在真实借款交付,所以合同不成立。
从虚假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角度
你们这种签订“假借款”的行为属于虚假的意思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你们表面上签订借款合同这个行为是无效的,不会产生借款合同应有的法律效力。
从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角度
所以,千万不要进行这种签订假借款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如果你在借款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