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第二轮地承包期户口走了会收土地吗”这一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回村民的承包地。这是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民具有生活保障功能,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是发包方应负的法定义务,也是对发包方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
具体来说,即使承包家庭农户全部进城落户,发包方也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意味着,除非存在特定情况,否则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村民的承包地,农户可以继续承包。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的户口迁走是因为考学,并且毕业后考录为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且属于单人单户,那么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有可能依法收回您的承包地。但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且您的户口迁走并未导致您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那么您的承包地通常不会被收回。
综上所述,第二轮地承包期户口走了是否会收土地,取决于您是否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您的承包地是不会被收回的。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