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二轮土地承包时因上学将户口起走会分到土地吗”这一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回村民的承包地的。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条款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功能,以及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您的户口因为上学等原因迁走了,只要您还在承包期内,您的承包地是不应该被收回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况。比如,如果您因为考学将户口迁走,并且毕业后考录为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属于单人单户的情况,那么您就可能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有权依法收回您的承包地的。这是因为,成为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后,您的生活保障已经不再依赖于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另外,关于新增人口和户口迁入人员的承包地问题,虽然这与您的情况不完全一致,但也可以提供一些参考。在二轮土地承包后,如果家庭有新出生人口或户口迁入人员,他们的生活原则上是由所在户的原有承包地负责保障的。这是因为,在承包期内,我们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当然,如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机动地、新开垦土地或依法收回的土地等,也可以优先用于解决新增成员的承包地问题。
综上所述,对于您因上学将户口迁走后是否能分到土地的问题,关键在于您是否仍然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保持,那么您的承包地是不应该被收回的;如果失去,那么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有权依法收回。因此,我建议您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户口和成员资格情况,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沟通协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