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轻伤二级愿意提供担保正常要什么人才可以”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法律程序中的担保人资格问题。在法律程序中,当某人因涉嫌犯罪(如造成轻伤二级)而被采取强制措施,且其愿意提供担保以申请取保候审时,担保人的选择是有一定要求的。
担保人的一般要求:
与案件无牵连:担保人不能是案件的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以确保其担保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或社会地位,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履行担保责任,如监督被担保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或在被担保人违反规定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担保人必须是享有完整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的公民,因为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无法有效履行担保职责。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担保人需要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和收入来源,这有助于证明其担保能力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具体到轻伤二级案件:
在轻伤二级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愿意提供担保以申请取保候审,其选择的担保人应当符合上述一般要求。此外,由于轻伤二级案件通常涉及刑事责任,因此担保人的选择可能会更加严格,以确保被担保人不会逃避法律责任或再次危害社会。
建议:
综上所述,轻伤二级案件中愿意提供担保的担保人需要是与案件无牵连、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的公民。在选择担保人时,应谨慎考虑并咨询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