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家里过道并厨房,如果涉及到改建物业共用部分,通常是违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禁止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擅自改建或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是违法行为。
实际案例:
- 以静安城管宝山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某业主私接燃气管道至公共走道,并将燃气灶放置在走道上使用。该行为被认定为擅自改建物业共用部分,虽然最终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而未被行政处罚,但这一行为本身是被认定为违法的。
法律后果:
-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违反规定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等,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可能更高。
建议:
- 在进行任何涉及物业共用部分的改建或使用时,应首先咨询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如果已经进行了违法改建,应尽快恢复原状,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在自己家里过道并厨房,如果涉及到改建物业共用部分,是违法的。建议你在进行任何类似行为前,先咨询物业管理部门或我这样的专业律师,确保你的行为合法合规。如果你有其他房产相关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