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内容-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11-15 刑事辩护

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内容是关于犯罪概念的一般性定义以及但书规定。具体而言,该条款指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条款在刑法的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它明确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即危害社会的行为,并强调了只有当某种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并且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从而应受到刑罚的制裁。同时,该条款也体现了刑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合理区分和处理,以确保刑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