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受贿的钱为员工谋得福利的金额可以扣减吗-孙树律师|法行宝
2025-11-13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用受贿的钱为员工谋得福利的金额不可以扣减,受贿所得无论用于何种目的,均应全额追缴。以下从法律定性、量刑影响、实务处理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1. 法律定性:受贿金额的不可扣减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及财产性利益。受贿金额的认定以行为人实际收受的财物价值为准,与资金用途无关。即使受贿人将赃款用于为员工发放福利、捐赠等看似“积极”的用途,仍属于对赃款的支配行为,不影响受贿金额的认定。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受贿数额以实际收受的财物价值计算,不因用途改变而扣减。

2. 量刑影响:赃款用途的考量边界

虽然赃款用途不影响受贿金额的认定,但在量刑时可能作为酌定情节被法院综合考量。例如:

  • 从轻处罚情形:若受贿人将赃款全部用于单位福利、公益捐赠等,且无个人挥霍,可能体现其主观恶性相对较低,法院可能酌情从轻处罚。
  • 从重处罚情形:若赃款被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赌博等违法活动,则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但需注意:

  • 酌定情节的适用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需结合具体案情(如受贿次数、金额、社会影响等)综合判断。
  • 即使赃款用于福利,若受贿金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仍可能面临严厉刑罚。

3. 实务处理:赃款追缴与员工福利的冲突

在司法实践中,受贿所得赃款需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即使赃款已被用于员工福利,法院仍会责令受贿人退赔全部赃款,员工已获得的福利可能面临以下处理:

  • 员工无过错情形:若员工对资金来源不知情,且福利发放符合单位正常制度,一般无需追回,但受贿人仍需以个人财产退赔。
  • 员工明知或参与情形:若员工明知资金为赃款仍接受,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实务建议:

  • 单位应建立合规制度,严禁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资金用于福利发放。
  • 员工若发现资金来源异常,应及时向单位或纪检监察部门报告,避免牵连。

总结

受贿金额的认定以实际收受为准,用途不影响数额计算,但可能影响量刑。赃款追缴是法定程序,员工福利无法成为扣减受贿金额的合法理由。若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