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要求收滞纳金吗-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5-11-13 行政纠纷

在回答您关于“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可以要求收滞纳金”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分情况来详细讨论。

首先,对于一般的民事强制执行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那么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种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本质上就是一种滞纳金或迟延履行利息。它的计算基础是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并在此之上再增加一倍。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补偿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所遭受的损失。

但这里有个关键点,即能否在强制执行中申请滞纳金,还需看原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的内容。如果原法律文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滞纳金或迟延履行利息,那么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您当然可以一并要求执行这部分内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依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和执行。相反,如果原法律文书中并未提及,而只是您单方面希望被执行人支付,那么这一要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法院的执行必须严格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

接下来,对于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滞纳金的情况:

行政机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滞纳金的。这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这两部法律都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决定时,有权采取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措施。但同样,这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存在有效的行政决定、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或诉讼、当事人未履行该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等。并且,对于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还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在强制执行中是否可以申请滞纳金,主要取决于原法律文书的内容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是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应仔细审查原法律文书的内容;如果您是行政机关,则需确保您的申请符合《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