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审委员的设置并非绝对,但根据相关规定,一般应设立经审委员或经审会。
一. 经审委员或经审会的设立要求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经审委员或经审会的设立有以下要求:
普遍设立原则:县级以上工会应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简称经审会),成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如不足25人,可以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但应选举产生一名经费审查委员。这一规定体现了工会审计工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二. 经审委员的独立性要求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还规定了以下独立性要求:
三. 经审委员的职责与权限
经审委员或经审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他们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检查、调查和询问,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处理和报告。
我建议:对于符合设立条件的工会,应严格按照规定设立经审委员或经审会,以加强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对于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虽然可以不设立经审会,但应确保有一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经费审查委员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