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华为的门头卖其他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 涉嫌商标侵权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 具体分析:打着华为的门头卖其他手机,属于未经华为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手机)上使用与华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为所售手机为华为手机,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二. 涉嫌不正当竞争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 具体分析:打着华为的门头卖其他手机,属于擅自使用华为这一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装潢等标识,引人误认为是华为商品或者与华为存在特定联系,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所述,打着华为的门头卖其他手机不仅侵犯了华为的商标权,还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建议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此类行为,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