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民法典1124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下面我对这一规定进行详细解释:
一. 法条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意味着,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且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二. 继承顺序的理解
-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些人在继承开始后,优先享有继承权。
-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丧失继承权时,他们才有权继承。
三. “死亡”作为继承的前提
- 对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他们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仍然存活,才有资格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那么这些子女将无法继承,此时可能会涉及到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孙子/女)的代位继承问题。
- 只有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不存在(如全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继承。
四. 实例说明
- 假设某人的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其之前去世,而该人去世后,其配偶和子女(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仍然存活,那么此时将由配偶和子女继承遗产,兄弟姐妹(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综上所述,民法典1124条确实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存活,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丧失继承权,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