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次流拍后,债权人以房抵债申请书的核心内容及撰写要点如下:
一、申请书核心结构
- 标题:明确为“以房抵债申请书”或“以物抵债申请书(房屋)”。
- 申请人信息:债权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
- 被申请人信息:债务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
- 申请事项:明确请求法院裁定将流拍房屋以物抵债给债权人。
- 事实与理由:
- 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房屋已依法拍卖但两次流拍(需注明拍卖时间、流拍结果);
- 债权人同意以流拍价接收房屋抵偿债务;
- 法律依据(如《民事诉讼法》第2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6条)。
- 附件清单: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拍卖公告、流拍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
二、撰写要点与风险提示
明确抵债金额:
- 需写明“同意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XX元)接收房屋”,并注明该价格低于债权金额的,债务人仍需继续清偿差额。
- 示例条款:“申请人同意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人民币XXX万元接收该房屋,抵偿债务人欠付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共计XXX万元,不足部分申请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房屋现状说明:
- 需披露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避免后续纠纷。
- 示例条款:“该房屋目前由XXX承租,租赁期限至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同意按现状接收并承担后续租赁关系处理义务。”
过户义务约定:
- 明确要求法院裁定后,债务人或协助义务人(如开发商)需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示例条款:“请求法院裁定被执行人XXX于裁定生效后XX日内协助申请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风险防范条款:
- 增加“若因房屋产权瑕疵导致无法过户,申请人有权撤销以房抵债协议并恢复原执行程序”的表述。
三、参考模板(简化版)
以房抵债申请书
申请人:XXX(债权人),身份证号XXX,联系方式XXX
被申请人:XXX(债务人),身份证号XXX,联系方式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将被执行人XXX名下位于XXX的房屋(产权证号XXX)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人民币XXX万元交付申请人抵偿债务。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纠纷一案,贵院已作出(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申请人应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XXX万元及利息。
- 执行过程中,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房屋进行拍卖,但两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拍卖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 申请人现同意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接收该房屋,并自愿承担房屋过户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6条,特申请以房抵债,请予裁定。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盖章):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提示:实际撰写时需根据具体案情调整内容,并附齐相关证据材料。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