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再去看病可以吗-林春凯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再去看病可以吗”这个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时,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这意味着,只要您的伤情是与工作相关的,并且已经经过了工伤认定,那么您就有权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进一步地,条例中还明确指出,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里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则涵盖了您所描述的情况,即已经完成了劳动能力鉴定,但伤情仍未完全恢复,需要继续治疗。

另外,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后的复查问题,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您或者您的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您的伤残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您还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这为您在伤情有变化时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综上所述,即使您已经完成了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伤情仍未完全恢复,需要继续治疗,您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继续看病治疗。同时,如果伤情有变化,您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