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的规定有哪些-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行政纠纷

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的规定,主要涉及行政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规定和要点,结合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我将为您详细阐述:

一、移送范围与对象

  1. 行政执法部门定义:行政执法部门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 移送线索类型:主要移送的是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这些线索通常来源于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移送程序与要求

  1. 身份信息采集: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涉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并核实确认。
  2. 线索移送时机: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党员、公职人员需要追究党纪和政务责任的,应及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 移送时限: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结后一定工作日内(如10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4. 移送材料:移送单位应认真填写《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函》,并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一并移送。对于应当移送的案件,移送方还应提交行政案件移送书、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有关证据材料原件等。

三、移送接收与处理

  1.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指定的归口受理部门(如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接收、登记、分办、跟踪、反馈移送的问题线索。
  2. 异议处理:如果受移送方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与移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3. 案件办理:受移送方接收案件后,应及时立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移送方所取得的证据,经受移送方审查符合要求的,可以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证据。

四、责任与监督

  1. 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第一责任人。
  2. 保密与安全: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具体负责移送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 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本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应移送而不移送等情形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跨部门、跨地区的案件移送,以及涉及多个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合执法案件,应建立联合执法协商机制,明确联合执法的内容、时间、参与单位、职责分工等事项,并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的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移送范围与对象、移送程序与要求、移送接收与处理、责任与监督以及特殊情形处理等。这些规定旨在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实现纪法衔接,形成规范便捷有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