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告知其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权利:
辩护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
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有要求解除的权利:
鉴定意见知悉权和申请补充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核对讯问笔录、对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提出补充或改正的权利:
对办案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错误逮捕获得刑事赔偿的权利:
二、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对办案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义务:
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的人身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冻结存款、汇款等措施的义务:
法律建议:
可能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