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人钱办事没办成是受贿吗-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10-15 刑事辩护

收人钱办事没办成,在一定情形下仍然可能构成受贿。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 主体要件: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2. 主观要件: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 客观要件: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他人财物。
  4. 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办事没办成对受贿罪认定的影响

  1.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 根据司法解释,“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 因此,即使最终没有办成事,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2. “感情投资”与受贿的界限:

    • 实践中,存在大量没有具体请托事项的“感情投资”。对于这种情况,原则上不属于受贿,除非符合特定情形(如具有上下级或行政管理关系之间,3万元以上的“感情投资”)。
    • 然而,如果“感情投资”期间发生了具体请托事项,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无论是否实现),则此前的“感情投资”也可能被认定为受贿数额的一部分。

三、具体案例分析

以某国有企业董事长关某为例:

  • 关某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个体老板钱某的财物。其中,部分财物是在没有具体请托事项的情况下收受的(如每年春节的礼金),部分则是在钱某提出具体请托事项后收受的。
  • 对于没有具体请托事项的礼金,如果后续没有发生请托事项,则一般不宜认定为受贿数额。
  • 但对于在提出具体请托事项后收受的财物,以及因发生具体请托事项而使得此前“感情投资”性质发生变化的财物,应一并认定为受贿数额。

四、法律后果

一旦构成受贿罪,将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刑事责任: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轻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以及没收财产等。
  2. 行政责任:即使受贿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如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
  3. 民事责任:受贿行为可能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无效或撤销,如合同无效、交易取消等,同时行贿人和受贿人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对于收受的财物,应明确其性质并妥善处理,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