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据规定92条内容-李泳霄律师|法行宝
2025-04-15 合同纠纷

新证据规定第九十二条主要规定了私文书证的真实性推定规则。以下是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 条款内容概述

新证据规定第九十二条(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二条)针对私文书证的真实性认定问题,确立了推定规则。这一规则旨在解决私文书证真实性判断中的难点,避免证明困难带来的案件僵局。

二. 条款具体规定

  1. 私文书证真实性的推定

    • 规定内容:私文书证由制作者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的,推定为真实。
    • 解读:这一规定确立了私文书证真实性的推定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如果私文书证上有制作者或其代理人的签名、盖章或捺印,那么该私文书证的真实性就可以被推定为真实。这一推定规则减轻了主张私文书证真实性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 推定规则的推翻

    • 规定内容:私文书证上有删除、涂改、增添或者其他形式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相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否定签章真实等基础事实或者直接证明私文书为假的相反事实以推翻对私文书真实性的推定。
    • 解读:虽然私文书证的真实性可以被推定,但这种推定并非绝对。如果私文书证上存在删除、涂改、增添等形式瑕疵,或者相对方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签章不真实,或者直接证明私文书证为假,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私文书证的证明力,并可能推翻对其真实性的推定。

三. 条款的法律意义

新证据规定第九十二条的确立,对于民事诉讼中私文书证的真实性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它一方面减轻了主张私文书证真实性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提高了诉讼效率;另一方面也赋予了相对方当事人反驳的权利,保障了诉讼的公正性。此外,该条款还有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私文书证真实性判断中的难点问题,推动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四. 实践中的应用建议

  • 对于提交私文书证的当事人:在提交私文书证时,应确保文书上有制作者或其代理人的签名、盖章或捺印,以充分利用真实性推定规则。同时,应尽量避免文书上出现删除、涂改、增添等形式瑕疵,以免影响文书的证明力。
  • 对于相对方当事人:在面对对方提交的私文书证时,应仔细审查文书上的签名、盖章或捺印是否真实,以及文书上是否存在形式瑕疵。如有必要,可以积极收集证据来反驳私文书证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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