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怎样主张合同有效”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施工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这是因为规划许可证是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布局、土地利用以及公共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的关键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若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进一步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即进行施工,显然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了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然而,也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发包人在起诉前能够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那么该施工合同的效力则可能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最初签订合同时缺乏必要的规划许可,但后续取得的规划审批手续可能使得合同满足有效性的其他法定条件。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后续取得规划许可的合同都会被认定为有效,因为还需要考虑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如果希望主张合同有效,可以尝试以下策略:
与发包人协商:在发现发包人未办理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可以与发包人进行协商,要求发包人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明确如果发包人在起诉前能够取得规划许可证,则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关注发包人办理手续的进展:施工单位应密切关注发包人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进展情况。如果发包人在起诉前成功取得了相关手续,那么施工单位可以据此主张合同有效。
寻求法律支持:如果发包人拒绝办理或无法在起诉前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可以寻求法律支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施工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施工单位需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
完善合同条款:在未来的合同中,施工单位可以增加关于规划许可证办理的条款,明确如果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施工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了规划审批手续,并且满足了其他法定条件,该施工合同仍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因此,施工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审查合同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建议施工单位在未来的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