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加装表决比例,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结论如下:
若仅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
需该三分之二业主中的四分之三同意(即总业主数的50%),方可达到法定最低条件。
例如:小区共12户,若8户参与表决(占三分之二),则需6户同意(8户的75%)。
若全体业主参与表决:
需四分之三业主同意(即总业主数的75%)。
例如:小区共12户,若全部参与表决,则需9户同意。
法律背景与依据
《民法典》第278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加装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答复明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民生工程,司法实践中会平衡各方利益,但表决比例仍需严格遵循《民法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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