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涉的驾乘险理赔款是否可以在本案中用于抵扣赔偿款-封云凯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交通事故

针对您提出的“案涉的驾乘险理赔款是否可以在本案中用于抵扣赔偿款”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关系和保险性质两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驾乘险与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座位险)在性质上的根本区别。座位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其赔偿是基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驾乘险,则是一种车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它旨在为驾乘人员提供在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损害时的保障,且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不以司机的责任为前提。

接下来,我们分析法律关系。在您所描述的案例中,张某作为受伤者,他根据保险合同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这是基于他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同时,张某又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了吴某,要求吴某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是基于张某与吴某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这两种法律关系是独立的,可以同时存在并主张。

再进一步,我们参考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无论张某是否获得了驾乘险的理赔,吴某作为侵权人,如果其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也明确指出,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综上所述,案涉的驾乘险理赔款并不能在本案中用于抵扣吴某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为驾乘险的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而吴某的赔偿责任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两者是独立的。张某在获得驾乘险理赔后,仍然有权根据侵权法律关系要求吴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答案是:案涉的驾乘险理赔款不可以在本案中用于抵扣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