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不交罚金执行房产吗-李永慧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职务犯罪不交罚金是否会执行房产”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进行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并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被判决需要缴纳罚金,但无力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会强制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都应当随时追缴。

然而,当涉及到被告人的唯一房产时,情况会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如果被告人的唯一房产是其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即使其不交罚金,该房产也不能被拍卖。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房产不能被拍卖,但人民法院仍然可以采取其他财产保存措施,如查封等,以确保在被告人有能力缴纳罚金时,能够及时追缴。

综上所述,职务犯罪不交罚金时,其唯一房产通常不会被拍卖,但可能会被查封以作为财产保存措施。如果被告人确实无力缴纳罚金,并且该房产是其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人民法院在执行时会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被告人的基本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