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问犯人前提审员宣读的叫什么-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行政纠纷

审问犯人前,审问员宣读的通常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也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内容与目的

在审问犯人(即刑事询问或讯问)之前,审问员(通常是侦查人员或检察人员)会向犯罪嫌疑人宣读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就是《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该告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 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 有权委托辩护人;
    • 有权申请回避;
    • 有权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
    • 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有权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
    • 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有权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
    • 有权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等。
  2.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

    • 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
    •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 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等。

这份告知书的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法律依据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宣读和送达,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该法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侦查人员、检察人员等诉讼参与人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宣读和送达这份告知书,可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诉讼权利,从而更好地配合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审问员在宣读《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告知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告知书的内容应当全面、准确,不得遗漏或歪曲任何条款。
  2. 确保犯罪嫌疑人充分理解:审问员应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犯罪嫌疑人解释告知书的内容,确保其充分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 记录告知过程:审问员应当记录告知书宣读和送达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以备后续查证。

如有任何关于刑事诉讼或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你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