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有脑梗死能否监外执行”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脑梗死作为一种严重的疾病,如果确实需要保外就医,并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理论上是有可能被考虑暂予监外执行的。
然而,关键在于“社会危险性”的评估。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是不得保外就医的。这意味着,即使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但如果其存在较高的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再次犯罪、威胁社会安全等,那么其监外执行的申请很可能会被拒绝。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为例,曹某某虽然患有脑梗后遗症等多种疾病,且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但由于其在故意伤害案诉讼期间拒不认罪悔罪、未对被害人损失进行赔偿、威胁恐吓证人、多次扬言报复社会等行为,被认为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因此法院最终作出了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同样,陈某的案例也说明了这一点。陈某虽然因患有高血压、脑梗死等多种疾病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但在后续的监督过程中,发现其病情治疗缺少相关材料,且存在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情形(如未购买治疗药物、未进行相关治疗等),最终也被送至监狱服刑。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我的答案是:患有脑梗死并不直接决定能否监外执行,而是需要综合考虑罪犯的病情、社会危险性以及其他相关条件。如果罪犯确实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并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那么其监外执行的申请有可能会被批准。但如果存在社会危险性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那么其申请很可能会被拒绝。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