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扣除工资属于什么行为-卢彦民律师|法行宝
2025-10-08 劳动纠纷

请假扣除工资的行为性质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合法扣除情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事假)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扣除未出勤天数对应的工资。关键点:

    • 扣除范围仅限于未提供劳动的期间;
    • 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告栏张贴等)。
      示例:员工请事假3天,月工资6000元(按21.75天计算日工资),可扣除工资=6000÷21.75×3≈827.59元。
  2. 违法扣除情形

    • 超范围扣除:扣除工资超过未出勤天数对应的部分(如以“罚款”名义多扣);
    • 低于最低工资:扣除后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如北京为2420元/月);
    • 无制度依据:未制定或未公示规章制度,直接扣除工资;
    • 病假违规扣除: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病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如上海为2420×80%=1936元/月)。
      后果:劳动者可要求补发工资,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特殊情形: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

    • 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法定假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资;
    • 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属于带薪休假,请假(如调休补班)涉及工资扣除需按合同约定处理,但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

  • 劳动者:保留请假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若发现违法扣除,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制定合法合规的考勤制度,明确请假类型与工资扣除规则,并履行民主公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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