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罪是什么罪-杨磊磊律师|法行宝
2025-10-06 刑事辩护

“越权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刑法中,与越权行为相关的罪名主要是滥用职权罪。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滥用职权罪的定义与构成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这是滥用职权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

二、滥用职权罪的具体表现

滥用职权罪在行为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超越职权范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擅自对本无具体决策和处理权限的事务进行决断或处置。
  2. 玩忽职守:随意对各类事务做出决策或处理,不履行或正确履行职责。
  3. 故意不履行职责:任意抛弃自己的职责,不按照规定或程序履行职责。
  4.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假借公权力为己所用,不公正地履行职责,如收受贿赂、为亲友谋取私利等。

三、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造成人员伤亡、严重中毒、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企业停业停产、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具体来说,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 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 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相关损失合计达到一定数额的;
  6. 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 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 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 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四、法律建议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言,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务规定,不得超越职权范围行事。如果因工作需要必须涉及某些特定事务,应当事先获得相应的授权或批准。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应当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防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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