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询问已满16岁不满18岁人员怎么处理-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10-06 行政纠纷

在行政案件中询问已满16岁不满18岁人员,需遵循以下法律原则和处理方式:

  1. 法定代理人到场原则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若监护人无法到场,可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情况。此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因认知能力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2. 权利告知义务
    询问前需明确告知未成年人享有陈述、申辩权,以及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若未成年人拒绝回答或要求终止询问,执法人员应立即停止,并在笔录中记录该情况。此步骤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3条关于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规定。

  3. 笔录确认程序
    询问结束后,应将笔录交由未成年人及其到场监护人阅读。若未成年人或监护人提出补充或修正意见,需在笔录中注明并签字确认。若未成年人拒绝签字,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中注明原因,并由两名在场人员签字佐证。此程序确保笔录真实性,避免后续争议。

  4. 特殊情形处理

  • 紧急情况:若因案情紧急需立即询问,且无法及时联系监护人,可先进行询问,但需在24小时内补办通知手续,并在笔录中说明紧急理由。
  • 监护人侵害权益:若监护人存在教唆、胁迫未成年人作伪证等行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并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 聋哑或盲人未成年人:需提供具备手语翻译或盲文沟通能力的专业人员协助询问,确保其充分理解问题并表达意见。

实务建议:

  • 询问前准备:提前核实未成年人年龄、监护人信息,制定适合其认知水平的询问提纲。
  • 询问技巧:采用温和语气,避免诱导性提问,允许未成年人以书面或绘图方式补充陈述。
  • 后续跟进:询问结束后,可建议监护人关注未成年人心理状态,必要时联系心理咨询机构介入。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