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流产假是否可以过完法定节假日再开始请”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过,我可以根据一般情况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信息。
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流产假的天数是根据怀孕月份来确定的,例如在江苏省,《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明确规定了不同怀孕月份流产所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这些规定并没有提及流产假是否可以与法定节假日重叠或顺延。
在实际操作中,流产假的开始时间通常是根据医生的建议和您的身体状况来决定的。如果您希望流产假能过完法定节假日再开始,这可能需要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看单位是否能够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灵活安排。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通常会遵循其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流产假的开始时间或请假流程,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无论流产假是否可以与法定节假日重叠或顺延,您都应该确保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如果医生建议您需要休息,那么您应该优先安排休息,以免对身体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总的来说,流产假是否可以过完法定节假日再开始请,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这需要根据您所在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您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我建议您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沟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