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 abs abn有无追索权-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10-01 公司事务

关于供应链ABS(资产支持证券)与ABN(资产支持票据)有无追索权的问题,结论需分情况讨论:

  1. 追索权的基本概念
    追索权是指当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或发生违约时,投资者是否有权向原始权益人(如供应链核心企业或其关联方)追偿的权利。在资产证券化产品中,追索权的设计直接影响产品风险分层和投资者保护。

  2. 供应链ABS的追索权设计

    • 无追索权结构(主流):
      多数供应链ABS采用“真实出售”模式,基础资产(如应收账款)从原始权益人资产负债表剥离,投资者仅依赖基础资产现金流偿付,无权向原始权益人追偿。例如,某核心企业通过ABS融资时,若其供应商应收账款违约,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损失,原始权益人无补充偿付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需实现“破产隔离”,即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风险隔离。
    • 有限追索权结构(特殊情形):
      少数案例中,原始权益人可能提供差额支付承诺或流动性支持,但此类安排通常被视为“信用增级措施”而非严格追索权。例如,若基础资产回收率低于预期,原始权益人需按约定补足差额,但补足范围和条件会严格限定。
  3. 供应链ABN的追索权设计

    • 无追索权为主,但灵活性更高:
      ABN受《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规范,其追索权设计更依赖交易文件约定。实践中,ABN多采用无追索权结构,但部分产品可能通过“内部信用增级”(如优先/次级分层)或“外部增信”(如担保)间接降低投资者风险,而非直接赋予追索权。
    • 例外情形:
      若ABN基础资产涉及特定项目(如基础设施收费权),且原始权益人持续参与项目运营,可能通过服务协议约定原始权益人对基础资产质量的持续责任,但此类责任通常限于管理义务,而非直接偿付义务。
  4. 关键区分点

    • 交易结构差异:ABS通常通过信托计划或专项计划实现破产隔离,追索权更严格受限;ABN因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可能通过协议安排更灵活地设计增信措施。
    • 投资者保护重点:无论ABS或ABN,投资者保护更依赖基础资产质量、信用增级措施(如担保、差额支付)及信息披露透明度,而非直接追索权。
  5. 实务建议

    • 审查交易文件:投资前需详细分析《资产买卖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等文件,明确追索权(如有)的具体触发条件、范围及期限。
    • 关注基础资产:供应链产品的风险核心在于基础资产真实性及债务人信用,追索权设计仅为辅助保障。
    • 咨询专业意见:若交易文件涉及复杂增信条款(如动态偿付机制、触发事件调整),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条款效力及可执行性分析。

如有具体产品条款或案例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