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残疾军人作为法人所成立的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这实际上主要关联到公司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以下是一些关键条件:
首先,公司需要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这些残疾人职工需要在公司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的情况。
其次,公司在提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月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需要达到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的人数不少于10人。
再者,公司需要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不低于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同时,还需要为这些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此外,公司还需要具备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并且公司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需要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在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时,公司需要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行性报告、与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残疾人职工的证件、支付工资的凭证、社保缴费记录、残疾人职工岗位说明书以及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证明等。
最后,认定机关在收到认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如果公司符合福利企业资格条件,将会被予以认定,并颁发福利企业证书。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