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被终本是什么意思-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行政纠纷

执行案件被“终本”是指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查到的财产暂时不能处置,法院依法暂时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一. “终本”的具体含义

  • “终本”全称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执行案件办理中的一种特殊结案方式。当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查到的财产暂时无法执行时,法院会采取“终本”方式结案。

二. “终本”的条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六种情形可以“终结本次程序”方式结案,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认可;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经多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且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等。

三. “终本”后的法律效果

  • 案件“终本”后,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法院在终本后的五年内会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即使五年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仍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我的观点:“终本”并非案件执行的终点,而是暂时性的结案方式。申请执行人应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