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加一条不能扰民的合约怎么写的-贺飞达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合同纠纷

合同中附加“不能扰民”条款,可参考以下条款设计及说明:

  1. 条款内容示例
    建议在合同中单独设立“扰民行为限制条款”,具体表述如下:

    “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经营、使用租赁物等行为),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在非约定时间(如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高噪音作业;
    • 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粉尘、异味或有害气体;
    • 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或影响通行;
    •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民法典》中相邻权规定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具体金额:______元)及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条款设计要点

    • 明确行为边界:需列举具体扰民行为(如噪音、污染、占用公共空间等),避免因“扰民”定义模糊引发争议。
    • 引用法律依据:条款中可注明违反《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处理原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6条(禁止夜间噪声干扰)等规定,增强条款合法性。
    • 设定违约责任:需明确违约后果(如整改、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可按合同总金额的5%-10%约定,或直接填写具体数额。
  3. 适用场景说明

    • 租赁合同:若承租方经营可能产生噪音(如餐饮、加工),需重点约束经营时间及降噪措施。
    • 施工合同:需明确施工时间(如禁止周末/节假日早8点前施工)、降噪设备使用等。
    • 物业服务合同:可约束物业公司对业主违规行为的制止义务(如制止邻居深夜喧哗)。

提示:条款内容需根据合同类型调整,例如租赁合同可增加“乙方需取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的条款;施工合同可附加“降噪方案报备”要求。若需进一步细化条款或审核合同,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