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承租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没有投票权。详细分析如下:
一. 公租房承租人的法律地位
二.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与投票权
三. 租户参与小区管理的方式 尽管公租房承租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没有投票权,但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建设。例如,参加小区组织的居民会议、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等,这些途径为承租人提供了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机会。
综上所述,公租房承租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没有投票权,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建设。这一规定符合法律法规,也体现了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利益代表机构的本质属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