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期间超出经济能力的赠予能要回吗-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婚姻家庭

谈恋爱期间超出经济能力的赠予不一定能要回。具体分析如下:

一. 赠予的性质决定是否能要回

  1.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如果在恋爱期间,赠与人超出自己的经济能力赠与贵重物品,如车子、房子等,且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么当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赠与人可以主张受赠人归还这些财物。这主要是因为此类赠与通常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
  • 例如,男方为了与女方结婚,赠送了一辆价值昂贵的汽车,但后双方分手未结婚,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归还汽车。
  1. 日常交往中的赠予:如果赠与是出于日常交往、表达爱意或节日庆祝等目的,如赠送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小礼物,即使这些赠与超出了赠与人的经济能力,通常也被视为无偿赠与,受赠人无需归还。
  • 例如,男方在情人节时赠送女方一束价值不菲的花束,虽然超出了男方的经济能力,但这属于日常交往中的表达爱意,女方无需归还。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此条款说明了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赠与,但并未直接涉及恋爱期间的赠与问题。然而,结合恋爱期间的赠与性质和目的,可以推断出上述分析中的结论。

我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首先应明确赠与的性质和目的,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果双方对此存在争议,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