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查封扣押侵权商品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管辖地吗-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行政纠纷

公安机关查封扣押侵权商品,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管辖地。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侵权商品的查封扣押地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管辖地之一。

二、查封扣押地的定义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则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这里的查封扣押地特指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查封扣押行为所在地,而非其他主体如消费者或一般民事主体的扣押行为所在地。

三、实务中的注意事项

  1. 查封扣押主体的限定性:

    • 并非所有查封扣押行为都能作为管辖地依据。只有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查封扣押行为,其所在地才能作为管辖地。
    • 例如,消费者使用被控侵权商品的扣押地,通常不被认定为司法解释中的“侵权商品的查封扣押地”。这是因为将消费者使用被控侵权商品的扣押地理解为管辖地,可能会增加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随意性,减损此类案件管辖的确定性。
  2. 查封扣押行为的合法性:

    • 查封扣押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且查封扣押的商品必须与侵权行为直接相关。如果查封扣押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或者查封扣押的商品与侵权行为无直接关联,那么该查封扣押地可能无法作为管辖地。
  3. 管辖地的确定性:

    • 在确定管辖地时,应优先考虑管辖地的确定性,以便当事人行使诉权和法院进行审理。如果查封扣押地存在不确定性或争议,可能会影响案件的管辖和审理效率。

四、建议与风险提示

  • 对于原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如果选择以侵权商品的查封扣押地作为管辖地,应确保查封扣押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且查封扣押的商品与侵权行为直接相关。同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查封扣押地的合法性和关联性。
  • 对于被告:如果对管辖地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在异议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查封扣押行为的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查封扣押地是否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
  • 风险提示:在选择管辖地时,当事人应谨慎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地的合法性、关联性、确定性以及法院的审理效率和公正性等。如果选择不当,可能会导致案件管辖争议、审理效率低下或判决结果不利等风险。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