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家门口绊倒,商家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 商家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况
- 商家存在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如果商家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商家门口存在明显的障碍物、坑洼或湿滑等安全隐患,且未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那么商家就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商家门口有一块大石头,没有设置任何警示,你晚上看不清绊倒了,商家就需要承担责任。
二. 商家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 商家已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定期清扫门口、设置警示标志等,且绊倒是由于个人疏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那么商家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例如,商家门口干净整洁,你因为自己走路不稳绊倒了,那商家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 受害者自身存在过错:如果受害者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如醉酒后行走不稳、故意挑衅等,导致绊倒的,商家也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或只承担部分责任。- 例如,你喝醉了酒,在商家门口摔倒,商家就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只承担很少的责任。
我建议,在发生此类事故后,应先与商家进行协商,查看监控录像等证据,明确责任划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