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列入失信人员确实算限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失信与限高的定义及关系
失信:指的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存在其他如伪造证据、暴力威胁妨碍执行、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等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限高:即限制高消费,是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措施。
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这意味着,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就必然会被限制高消费。
二、失信与限高的具体限制内容
失信的限制内容:侧重在多个社会层面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包括工作就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这会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限高的限制内容:侧重在消费领域限制被执行人的“挥霍”行为,主要包括限制被执行人采用特定交通方式出行(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限制被执行人在购买不动产和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学、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方面的高消费行为。
三、失信与限高的期限及解除条件
失信的期限:因被纳入的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情形下失信的期限为两年;当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则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限高的期限: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完毕,对他的“限高”就没有期限。
解除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均可解除“限高”或“失信”:
四、实际案例与法律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因为网贷等问题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那么该人员将会受到限高措施的限制。这不仅会影响其个人的日常生活和消费,还可能对其工作、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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