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外挂电梯房屋出了问题,反对的业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归属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他们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则除外。此外,若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损害,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加装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并需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的法定要求。
三. 反对业主的责任
- 反对业主不直接承担责任:在加装电梯的决策过程中,反对的业主并未参与或支持该决策,因此,在电梯出现问题时,他们通常不直接承担因电梯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的责任。
- 责任可能涉及的情况:然而,如果反对业主在后续过程中以某种方式参与了电梯的使用或管理,并且因其行为导致了损害,那么他们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种情况并非基于他们最初的反对意见,而是基于他们后续的具体行为。
综上所述,加装外挂电梯房屋出了问题,反对的业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他们后续以某种方式参与了导致损害的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