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占用公共财务的是什么罪-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刑事辩护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占用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此条款直接对应了问题中的行为描述,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占用公共财物。

二. 行为分析

  • 题目中的“骗取占用公共财物”可以拆分为“骗取”和“占用”两个行为。其中,“骗取”是手段,“占用”是结果。
  • “骗取”属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中“骗取”的范畴,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 “占用”则体现了对公共财物的非法控制和使用,这也是贪污罪的本质特征之一。

三. 结论

  •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和行为分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占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完全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我建议,如果面临此类情况,应尽快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以维护公共财物的安全和国家的法治秩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