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前提与问题重述:您作为卖方,在收到买方300万元货款后,仅交付了价值200万元的货物,存在100万元货物未交付的情形。现需明确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结论前置:
一、法律责任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交付部分的责任:您未交付的100万元货物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
例外情形:若您能证明未交货存在合法事由(如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供货等),可免除或减轻责任。但需提供充分证据(如书面协议、沟通记录等)。
二、实务建议
立即核查合同条款:
主动与买方协商:
防范法律风险:
三、风险提示
总结:您需优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若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如有进一步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