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谁批准-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9-2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公务员辞职的批准问题,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2020年12月28日发布)的相关内容,我来为您详细解答。

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这一过程中,批准权主要归属于任免机关。具体来说,公务员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辞职:

  1. 提出书面申请:公务员本人需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如果担任的是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以上职级的,还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会对公务员的辞职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公务员是否具有不得辞去公职或者辞去公职后的从业限制情形。同时,会征求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保密等部门的意见,并提醒其严格遵守从业限制规定,告知违规从业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3. 任免机关审批:经过审核后,任免机关会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如果同意辞去公职,应当同时免去其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对于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4. 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需要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务交接手续。

  5. 档案转递与备案: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和《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等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同时将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予以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在辞职过程中有一些限制情形,如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等,这些情形下公务员不得批准辞去公职。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