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被交警暂扣后,通常在事故责任认定完毕且无其他法定扣留情形时可以取回,具体时间需结合事故处理进度确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事故责任认定阶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认定书出具后,若行驶证扣留与事故责任认定直接相关,交警通常会通知取回。但需注意:若事故涉及人员重伤或死亡,或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行驶证可能因行政处罚或刑事调查继续扣留。
行政处罚阶段
若事故中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闯红灯),交警可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等处罚。此时行驶证取回时间需等待处罚决定执行完毕。例如,若被处以“暂扣6个月驾驶证”,则需在处罚期满后申请取回行驶证(若行驶证被作为证据扣留)。
特殊情形延长扣留
建议行动步骤:
温馨提示:行驶证被扣期间,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否则可能面临“无证驾驶”处罚(扣车+罚款)。如有紧急用车需求,可向交警部门申请临时通行许可。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