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二级精神残疾人需要照顾,监护人本人单位是否可以强制要求监护人竞聘调岗”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单位通常无权强制要求员工因家庭照顾责任而竞聘调岗。员工的岗位调整,尤其是涉及竞聘的调岗,应当基于员工的工作能力、业绩表现、公司业务需求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家庭照顾责任,如照顾二级精神残疾人,虽然可能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但这并不构成单位强制调岗的合法理由。
接下来,我们结合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分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主要目的是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这一政策旨在支持家庭履行照护责任,而非通过强制调岗等方式来减轻员工的家庭负担。
如果单位以照顾二级精神残疾人为由,强制要求监护人竞聘调岗,这可能涉及对员工权益的侵犯。员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调岗要求,并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我们也理解单位在面对员工家庭照顾责任时可能面临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单位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共同探讨合理的解决方案。例如,单位可以考虑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远程工作选项或调整工作任务等,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照顾责任。
综上所述,单位无权强制要求因照顾二级精神残疾人而需要调岗的监护人竞聘调岗。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员工与单位进行协商,并寻求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