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实习想离职今天提,明天走是否可以”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实习关系虽然不同于正式的劳动关系,但通常也会通过实习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离职的通知期限。如果您的实习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离职需要提前一定天数(如30天)通知单位,那么您应当遵守这一约定。这是因为实习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实习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离职通知期限,或者规定与法律法规相冲突,那么我们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离职的规定来类比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一条款直接针对的是试用期内的正式员工,但实习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与试用期关系相似,都具有一定的临时性和考察性质。因此,在实习协议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实习单位协商,看是否能够提前离职。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实习协议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离职通知期限,您提前离职也可能给实习单位带来一定的不便或损失。例如,工作交接可能无法顺利进行,或者实习单位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和资源来寻找替代人员。因此,在决定提前离职前,建议您与实习单位进行充分沟通,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和离职原因,并尽量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另外,如果实习单位坚持要求您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离职,而您又确实需要提前离职,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这主要取决于实习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
综上所述,我建议您首先查看实习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了解离职通知期限的具体规定。如果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您应当遵守;如果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您可以与实习单位协商提前离职的事宜。在协商过程中,请保持理性、诚恳的态度,尽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