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谁找谁签合同-陈思远律师|法行宝
2025-09-16 合同纠纷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中,当中标结果确定后,通常是采购人主动联系中标供应商来签订合同。这一流程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

具体来说,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双方都必须遵守。

在这个过程中,采购人作为合同的发起方,会主动与中标供应商取得联系,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和确认。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联系后,应积极响应,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签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超出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范围,那么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对于中标供应商来说,可能会面临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对于采购人来说,如果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也可能会受到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等处罚。

因此,在中标后,采购人会主动联系中标供应商来签订合同,双方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