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依法送达且相关期限届满后生效。
一. 基本生效规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一决定书,一旦依法送达给相关方,即具备法律效力。
二. 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近亲属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60日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且在6个月内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工伤认定决定书将在这些期限届满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影响 如果任何一方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了行政复议或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将处于不确定状态,其最终是否生效将取决于行政复议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并非简单固定,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处理工伤案件时,各方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程序的发展,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